最新政策福利!上城车主最高奖补19万元!
为加速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新能源替代,持续优化我市交通运输结构,推动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杭州市推出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政策,为广大车主献上专属福利。
补助范围
适用对象
淘汰补助和首年淘汰奖励对象:2026年3月4日(不含)前登记在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十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国四、国五排放阶段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五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以下简称老旧柴油货车)。
更新补助和首年更新奖励对象:符合淘汰补助对象要求的车主,于2026年1月1日起,注册登记(即新购)在十区范围内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以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使用氢、甲醇等非传统化石能源)货车(以下简称新能源货车)。
已获得国家“两新”政策、杭州市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补贴政策等其他补助的车辆,重复申报本政策的不予补助。
补助情形
分两种情形根据补助标准予以分档补助:
情形一:提前报废,予以淘汰补助。
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十区范围内办理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所有人,符合条件的可领取淘汰补助。
情形二:提前报废并新购货车的,予以淘汰补助和更新补助。
1.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十区范围内办理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注销登记手续并新注册登记新能源货车的车辆所有人,符合条件的可领取淘汰补助和更新补助。
2.新注册登记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与被注销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一致。
3.提前报废1辆老旧柴油货车,只能申请1辆新购车辆的更新补助和首年更新奖励。
首年奖励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间对国五柴油货车进行淘汰更新的,在淘汰补助和更新补助基础上,再给予首年淘汰奖励和首年更新奖励(仅提前报废的,给予首年淘汰奖励;报废并新购的,给予首年淘汰奖励和首年更新奖励)。其中,首年更新奖励还需满足2027年9月30日前车辆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累计使用不少于30天的条件。
补助标准
淘汰补助标准
表1 淘汰补助标准

注:提前报废时间、强制报废时间、注销时间按月计算。计算公式:提前报废时间=强制报废时间-注销时间。根据相关规定,不同类别货车的强制报废使用年限具体如下:普通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年限15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年限10年,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30年。
更新补助标准
表2 更新补助标准

首年奖励标准
表3 首年淘汰更新奖励标准
(仅限国五柴油货车)

注:提前报废和新购均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新购以新车行驶证日期为准。
对提前淘汰并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的,给予“淘汰补助金额+更新补助金额”,符合首年淘汰更新奖励标准的,再叠加相应奖励金额,最高可获奖补19万元!
温馨提醒
1.资金有限,先到先得。补助资金和首年奖励资金均实行总额控制,根据“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原则,按照审核通过时间顺序发放。
2.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加强对杭州市通行柴油货车的交通管理,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四)及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在以下范围内通行:G250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上城车主如需进行政策咨询,可致电:0571-89501585、0571-89501571。
政策依据
1.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区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 (2026—2028年)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zfgb.hangzhou.gov.cn/11/106220263/t126220263064/530547.shtml)
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zfgb.hangzhou.gov.cn/10/105220253/t116220253054/5182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