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革命烈士红色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为深入挖掘、系统整理和永久保存上城区宝贵的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革命先烈的不朽功绩和崇高精神,充分发挥红色档案资料在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根据相关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革命烈士相关红色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2月28日。
二、征集对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范围及内容
凡涉及原籍为上城区或曾在上城区(含原第一区、原上城区、原第二区、原中城区、原第五区、原江干区、原第六区、原艮山区、原第七区、原笕桥区等)工作、战斗过的革命烈士的各类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档案资料,均在征集范围之内。主要包括:
1.文献资料:包括烈士的日记、书信、手稿、回忆录、调查报告、书籍、电报、文件(如任命书、立功喜报、奖状、烈士证明书等)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数字化副本等。
2.影像资料:包括记录烈士生平、战斗、工作、生活场景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等。
3.实物资料:包括烈士生前使用过的物品(如武器、工具、生活用品等)、衣物、徽章、纪念品、票证等;与烈士事迹相关的票据、契约、地形图等。
4.口述史料:烈士亲友、战友、知情人的采访记录、录音、录像等。
5.其他资料:其他与烈士生平事迹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各类资料和实物。
四、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烈士亲属、战友、收藏者无偿捐赠。本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所捐赠资料将得到专业保护和永久珍藏。
2.仿真复制:对于确有价值、所有者希望保留原件的资料,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本馆可借助数字化扫描、3D建模等先进技术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即归还原件。
3.线索提供:欢迎提供相关档案资料的准确线索,本馆将安排专人进行联系与核实。
五、权益及要求
1.所有权归属:捐赠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上城区档案馆永久保存。
2.使用权限:捐赠即视为同意授权本馆在公益范围内(如展览、研究、宣传、编纂出版物、数字档案库建设等)使用所捐赠资料。公开展出时,将标注捐赠者信息。
3.优先利用权:捐赠者对所捐赠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
4.隐私与限制利用:本馆将严格保护捐赠者权益。捐赠者可对资料中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不宜向社会开放的内容,提出明确的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据此签订相关协议。
5.原件归还:对于特别珍贵的实物或照片,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馆可制作仿真件后归还原件。
6.真实合法:请确保所捐赠档案资料内容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清晰。
7.信息完整:请尽量保证资料载体完整、信息清晰可读。敬请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包括资料所反映的内容、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提供者信息等。
六、联系方式
1.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九沙大道229号,上城区档案馆,邮编:310016。
2.邮件至邮箱:535351648@qq.com。
3.电话联系:莫老师0571-86720600。
杭州市上城区档案馆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