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城区全域禁燃禁售!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上城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
为何要禁燃烟花爆竹?
1
引起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2
产生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3
引发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发生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
5
造成资源浪费
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时也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
6
产生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处罚规定

上城提醒:
禁燃禁放,你我有责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燃禁售规定
争当禁燃禁售的践行者、宣传者、
教育者、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