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的月饼暗藏的法律风险
【案件详情】
中秋节前,潘某某向某糕点加工部购买自来红月饼,并支付800元。该食品外包装袋上其中一面印刷标明:“食品名称:自来红月饼,配料表 皮料: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饮用水、白砂糖、饴糖,馅料:白砂糖、熟面粉、食用植物油、芝麻仁、瓜子仁,馅量含量≥35%,食品标准号:GB19855”,包装袋另一面贴有白色标签,其上记载了以下内容:“配料:精面粉、白糖、植物油、鲜鸡蛋、纯净水,执行标准:GB/T20977”。潘某某认为,涉案月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月饼包装袋上印的食品执行标准已经过期作废,外贴标签上的食品执行标准是GB/T20977,属于中式糕点产品执行标准,不适用于月饼,月饼执行标准应当是GB/T19855-2015,且月饼的配料表显示的配料与实际配料不符,产品中含青红丝,但是配料表未标明。潘某某首先向有关部门投诉,但糕点加工部坚称其产品并无质量问题,仅是标签上的瑕疵,并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于是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糕点加工部退还月饼价款800元并赔偿8000元。
【案情分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潘某某的消费者身份及产品标签合规性。确认潘某某为消费者后,他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涉案月饼标签存在执行标准错误和配料不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尽管如此,法院认定标签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未误导消费者,故潘某某不能获得十倍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糕点加工部应退货退款,并整改标签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