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00元、800元补贴!这些人群可申请
即日起,杭州市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可申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啦!哪些老年人可以申领?消费补贴怎么领、怎么用?一起了解!
消费补贴基本情况



消费券的使用标准是多少?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分别为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享受补贴者不再区分失能等级,仅可通过“民政通”购买养老服务。后续的抵扣比例、额度按国家部委要求,依托“民政通”动态调整。
消费券怎么领、怎么用?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领。支持老年人家属、亲属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协助代办。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1 注册登录、完善信息
1.打开“微信”,主界面下拉,搜索小程序“民政通”;

2.点击“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

3.点击“立即注册”;

4.依据办理人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方式可选择“账号密码”或“人脸识别”;


5.注册成功,前往登录;

6.可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或人脸登录。

完善老人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
(此步需提前准备好老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老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老人侧脸照片和老人全身生活照片):
1.点击“代办信息”;

2.点击“添加老年人”;

3.添加老年人信息;

4.通过切换人员申领消费券、预约服务。

02 领取消费券
线上注册后,若“民政通”微信小程序中老年人信息显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标签,系统将自动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若暂无老年人能力等级标签,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点击“能力等级评估申请”,自行预约评估服务。

在完成评估、评估结果产生后,县级民政部门将及时受理审核老年人申请,对符合要求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第一天发放,当月有效,次月失效。
经评估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其他按照《浙江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有关要求执行。
03 预约服务
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按照领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消费券类型,选择相应服务进行使用。

上城区咨询电话
0571-89500782(机构服务)
0571-89500790(居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