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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景观亮灯时长更新 上城释放夜消费“新活力”

2025-04-08 09:30:31来源:上城报

“璀璨灯光下的‘夜上城’,体验感拉满!”来杭州旅游的陈女士分享了上城之旅的收获,“傍晚时分,漫步老城区,感受城市的夜生活文化;华灯初上,登上地标性建筑,欣赏城市的夜景灯光……上城的夜,太迷人了!”

近日,为营造夜间经济良好氛围,持续提升城市景观照明品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区景观亮灯时间进行调整。全区景观亮灯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14日)由原来的18:00至21:30延长至22:30;春夏季(4月15日至9月30日)维持不变,为19:00至22:30。

全区重点区域,如湖滨商圈、吴山商圈等5个重点商圈113个建筑点位,从每周二、五、六及法定节假日亮灯调整为每日亮灯,数量居全市首位。

同时,进一步加强灯光秀节庆氛围营造。明确春夏秋冬四季,春节、国庆等9个重要节日,教师节、环卫节等4个行业节日,以及在杭州召开的国际、国内重大会议或活动期间,在钱江新城6幢楼宇制作并播放特色主题灯光秀,实现钱塘江两岸灯光秀统一联动。

实施延长夜间景观照明时长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统筹管理、分级实施”要求,深化景观照明设施日常监管,推进“白+黑”精细化巡查,打造城区半小时响应圈,全覆盖保障辖区亮灯建筑和场所。依托市级智慧照明平台,通过数据感知、异常预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派发养护单位整改,今年以来,累计出动125人次,查改问题273个,实现问题即查即改。

延长亮灯时长不仅是延长物理照明时间,更是消费场景的重构与城市活力的释放。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灯光引流-场景留客-消费转化”为主线,全力打造“夜经济+”多业态融合,助力“夜游、夜购、夜娱”消费持续增长,实现城市活力与居民满意度双赢。


作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