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烟头,大隐患,别让抽烟变纵火
【案件详情】
某小区住户汪某抽烟后随手将未熄灭烟头扔在楼道弱电管道附近,导致起火。汪某直接用水灭火,但未扑灭。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弱电网进水导致全单元用网中断。汪某认为自己已经救火,履行了义务,无需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案情分析】
过失引起火灾,失火责任人需要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因火灾导致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本案中,汪某的行为,虽未构成失火罪,但其过失引起火灾并导致弱电管网短路,需承担损害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