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羽毛球扣球砸伤,对方该赔吗?
【案件详情】
小王、小张与其他四个朋友一起在小区公园自发组织进行羽毛球比赛,在第二回合的比赛过程中,小王被小张突然击打过来的羽毛球狠狠击中了右眼,继而受伤入院接受治疗,因伤势比较严重,小王提出要求小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诉求。
【案情分析】
小张在回球时并无过多考虑、判断的时间,且高度紧张的比赛氛围也会导致对方注意力集中于运动,很难要求每次行为都经过慎重考虑,故应将此情形下的注意义务限定在较一般注意义务更为宽松的体育道德和规则范围内,小张杀球进攻的行为属于该类运动的正常技术动作,并不存在明显违反比赛规则的情形。
羽毛球运动是典型的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除扭伤、拉伤等风险外,较为突出的风险即为参赛者易被羽毛球击中。小王作为多年参与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对于自身和其他参赛者的能力以及此项运动的危险,应有所认知和预见,但仍自愿参加比赛,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且小张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小王要求小张赔偿的诉讼请求不合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其他提示】
民法典严格限定了自甘冒险规则的适用情形,规定其适用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文体类活动,且仅适用于因参与者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并不能与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定同时适用。但是,自甘冒险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小学上体育课造成的危害,因为中小学校负有给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保障条件的义务,因存在管理疏忽而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