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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以“三化”促提升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

2024-05-24 09:27:51来源:

  • 听取审议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赴区法院基金小镇法庭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上城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多措并举、靶向发力,以“一体化、融合化、多样化”举措持续督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坚持区街“一盘棋” 统筹协调一体化

    工委坚持强化组织领导,以区街联动、上下贯通等方式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力求握指成拳、聚焦聚力,达到“1+1>2”的监督效果。

    成立监督小组。以区委“八大行动”赛场赛马为契机,邀请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挂帅,明确年度监督重点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成立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监督组,联合监察和法制司法专(工)委委员、相关专业的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等参加,制定工作方案,明晰监督流程,夯实监督基础。

    发动代表参与。始终坚持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力量,发出人大代表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倡议书,号召全区400余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和200余名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金融、卫健、法律等专业人大代表力量,组建专家智囊团,针对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才紧缺等短板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专业小组法律服务等特色活动,为街道、企业、社区宣讲惠企政策70余场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230多次。

    强化区街联动。依托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街道人大工作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指导人大各街道工委联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题活动,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分别成立由1名人大代表、2名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以及司法、综管、执法、应急等N股力量组成的“1+2+N”助企服务队伍,开展联系企业、座谈调研、收集意见、解决难题等全方位服务190余次,有效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织紧监督“一张网”

    创新举措融合化

    工委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难点堵点,融合采用问卷调研、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履职评议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上城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问题短板,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不断织密监督网络、延伸监督触角。

    专题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精心设计调研问卷,以336名区人大代表为主要调研对象,线上开展问卷调查,既涉及代表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规政策、政务服务、诉讼服务等七大方面环境的多项评价,又征集代表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经分析梳理,形成《关于上城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问卷调研报告》,有针对性提出机制建设、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方面18条意见建议。

    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在深入调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基础上,连续两年将法治政府监督的重点放在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形成审议意见,督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树先培优,编制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成立“上企安”法治服务站,形成“一站式”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民商事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去年8月组建案件评查小组,对区法院民商事法官近3年办理案件进行认真评查,9月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民商事法官进行履职评议,发出审议意见和法官履职评议意见,推动区法院组建案件质量综合考评专班,通过跟踪测算、动态梳理、定期会商等机制,推动案件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民商事核心质效指标。

    铆足“一股劲”

    厚植氛围多样化

    工委坚持一鼓作气,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凝聚多方合力,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审议通过“八五”普法决议。先后赴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开展决议起草工作调研,会同区司法局多次研究,形成决议初稿。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法律问题、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行法治服务职责等,通过法治宣传提升营商环境体验感和认同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保障作用。

    以考促学强化“两条例”学习。在依法对常委会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知识纳入考试内容,以考促改、以学促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发挥法治宣传“播种机”作用。充分发挥“湖滨晴雨”工作室、闸弄口街道等省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法治宣传作用,在开展立法建议征集活动时,注重对“两条例”法规草案的深度宣传,将“法言法语”有效转化为“民言民语”;在法规出台后,充分利用“红色港湾市民学校”“晴雨广场”“科普长廊”等阵地优势,邀请专业律师进点开展“两条例”宣传活动,以点带面带动街坊邻里、企业家进一步学法普法守法用法。


    作者: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