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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申报启动!事关文化产业扶持

2024-05-08 10:10:00来源:区文创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上城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

申报公告

各街道、钱塘智慧城,各文化企业:

为进一步创新文化产业要素供给,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优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能级,推动全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一流国际化现代城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上政办函〔2021〕3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上城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上城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的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上城区合法经营且符合国家、省、市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分类文件要求; 

(二)企业行业符合上城区文化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扶持以影视传媒、创意设计、数字内容等特色行业、新兴业态;

(三)项目实施成果的核心资产及知识产权必须为项目实施主体所有,接受他人委托(交易)实施的项目不在扶持范围;

(四)申报的内容应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项目,以及获得的荣誉、奖项;

(五)项目必须清晰、可识别,有明确对应的实施成果;

(六)不受理个人名义申报。

申报程序

(一)产业类项目

申报要求:①产业类项目应有助于企业自身发展和上城文化产业发展,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宋韵文化IP转化类、活动类项目须在上城区实施;②项目投资额须在20万元及以上;③同一企业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1.企业申请。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上城区文化产业类扶持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八份,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附电子版一并交企业属地街道(钱塘智慧城)。

2.平台汇总。申报单位所属街道(钱塘智慧城)汇总申报材料,对主体资格及项目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文创发展中心(全部纸质件+电子版)。

(二)成果类项目

申报要求:①上映、播出、获奖主体须为第一出品方、第一作者、第一制片人等;②获奖、首播、票房等须有播出证明等材料;③同一企业申报多个成果、同一作品获多个奖项,从高从优不重复;④成果奖项对照目录详见附件2。

1.企业申请。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上城区文化成果类扶持项目申报材料》(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八份,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附电子版一并交属地街道(钱塘智慧城)。

2.平台汇总。申报单位所属街道(钱塘智慧城)汇总申报材料,对主体资格及项目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文创发展中心(全部纸质件+电子版)。

(三)出海类项目

申报要求:①文化出海项目须由权威部门、机构组织或认定;②文化出海项目投资额须在100万元及以上。

1.企业申请。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上城区文化出海类扶持项目申报材料》(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八份,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附电子版一并交属地街道(钱塘智慧城)。

2.平台汇总。申报单位所属街道(钱塘智慧城)汇总申报材料,对主体资格及项目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文创发展中心(全部纸质件+电子版)。

申报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未尽事项,请联系上城区文创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89501398,13858087169,15267002282。

特此公告。

附 件

附件1:上城区文化产业发展类项目扶持申请材料

附件2:上城区原创文化精品获奖类目录

附件3:上城区文化成果奖励类项目资助申请材料

附件4:上城区文化出海类项目资助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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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7日

作者: 编辑:叶丽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