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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2014-01-28 09:28:36来源:区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2013年1月 日在上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上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施金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大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改进法院管理、提升干警素质上谋求新进展,获得新成效,为上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 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维护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1-11月,新收各类案件5894件,上年旧存637件;审结5541件,未结案990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9%和11%,结案率为84.8%,审判、执行工作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

    (一)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侵财型犯罪,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加大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力度。1-11月,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14件,审结727件,同比分别上升了68%和62%。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刑罚制裁力度,审结销售假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件21件;严格惩处交通肇事、醉酒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226件。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前调查、法庭教育以及判后跟踪帮教,加大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力度。1-11月,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审结15件,同比分别下降了35%和35%。均衡保护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为72名无钱请律师,且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了免费的辩护律师,指定辩护同比上升56.5%;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和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在判处的888名被告人中,对14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单处罚金、免于刑事处罚。

    (二)调解优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完善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工程建设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纠纷和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住房、消费等领域的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1-11月,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03件,审结1765件,同比分别下降了20.35%和9.49%。更加注重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慎审理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1-11月,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819件,审结1608件,同比分别上升了33.95%和30.2%。针对今年以来,金融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激增的情况,稳妥把握好民间借贷的涉案问题,坚持制裁非法集资、违法高利贷与维护合法债权并重;妥善处理好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纠纷,积极支持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1-11月,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55件,涉案标的11.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了67%和155%;审结金融纠纷案件654件,涉案标的22.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了32%和519%。

      (三)监督支持并重有效解决行政争议。进一步完善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依法审理涉房屋登记、征地拆迁、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进一步严格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程序,对重大复杂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审查。1-11月,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4件,审结38件,同比分别下降了44.3%和43.3%。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7件,办结73件,同比分别上升了120%和115%。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占10.53%,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占60.5%。建立案件情况诉前通报、协调和判后释明等沟通机制,及时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将行政争议和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与上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上城区公安分局建立《上城区公安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四)加大综合治理执行难力度。全面推进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大系统建设,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1-11月,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32件,执结1329件,同比分别上升了9.15%和5.9%,同期执结率92.81%;实际执行率74.16%,执行标的清偿率80%,同比分别上升了8.49个和11.28个百分点,在全市法院中均名列第一位。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先后与公安、民政、交通、工商、城建、国土等部门建立“点对点”财产查询和协助执行机制,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1-11月,在各类媒体上曝光被执行人194人,通过相关联动部门协助查询、查控和执行1267次。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惩罚力度,积极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在银行征信系统记录等执行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1-11月,签发限制高消费令1301次,纳入征信系统不良记录173件;实施司法拘留、罚款29人次,违法制裁率2.18%。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实行被执行人定期报告令,责令未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定期向法院报告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置情况,既不履行义务又拒绝报告或进行虚假报告,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细化“7216信息化”工程建设,创新和加强审判执行管理,以公开、公正、监督、管理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基本实现了“信息化建设在全省法院中领先、在全国法院中一流”的目标。

    (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以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为重点,拓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执行活动的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99.8%;依法公开案件相关信息,当事人可以凭借法院授予的密码查询自己案件的进展情况。1-11月,查询案件信息人次;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生效判决书在互联网上公布比例达到29.9%以上。不断拓展司法公开渠道,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行政强制拆迁案件的听证过程,推动司法公开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和实质公开纵深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对阳光司法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议,湖滨、南星地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专门听取了阳光司法工作汇报,均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创新审判质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监控,每月对反映审判质量效率的结案率、存案工作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二审改判率、当庭宣判率、调解撤诉率等评估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分析弱势指标的成因,改进影响均衡结案、制约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各种潜在问题。改进案件节点管理系统, 对每个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每个节点进行动态监控,极大地提升了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在杭州市看守所增设远程审判法庭,是全市法院中唯一在市、区看守所建立远程审判法庭的法院,有效地节约了人力资源,减少了刑事案件被告人押解途中的不安全因素。推进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创新行政纠纷解决模式,积极探索刑事、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审理机制,保持审判、执行工作均衡运转、良性循环。截至11月底,全院月均存案工作量1.88个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3.55天,法官办结案件最多为618件。

    (三)着力强化审判监督。制定实施《网上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规则》,完善网上审委会讨论案件系统,加强审判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抽查的案件从立案至办结整个过程中的实体、程序、裁判文书质量、案件信息录入等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在做好案件常规评查的同时,加强对改判、发回案件的重点评查,有针对性地对中止案件、开庭排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对简易程序超30天、普通程序超60天的未结案件进行通报催办,加大对超12个月、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的督办力度,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剖析和通报,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高。截至11月底,二审改判发回率4.55%,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3.44%,案件质量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法院前列。

    三、饯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找准审判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服务举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主动参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司法需求,就涉银行金融纠纷案件激增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涉银行金融商事纠纷案件情况分析》的调研报告;组织辖区内10余家金融机构召开关于涉银行金融纠纷案件座谈会,就当前金融机构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构筑银企合作的良性循环模式,有效提高金融债权受偿力度进行探讨,以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安全。密切关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实施后的新情况,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工作通报、定期交流、联席会议等制度,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受理申请强制拆迁非诉案件,按照“严格审查标准、多适用听证程序、尽量促成自行履行”的原则,对拆迁裁决书的合法性及被执行人不愿意腾退的理由进行听证和审查,并积极做好协调和解工作,穷尽各种救济手段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有力保障全区城市化建设顺利开展。1-11月,共受理申请强制拆迁非诉案件13件,审查立案8件,均已审结执行完毕。

     (二)大力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改革。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诉讼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和执行案件和解率,构建纵贯诉前、诉中、执行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1-11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4.31%,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13.16%。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改革,在全省法院中成立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聘请7名人民调解员,配备12名擅长调解的资深法官和书记员,集中办理民商事调解、行政调解和执行和解案件,积极探索对调解协议经司法审查直接赋予法律效力的司法确认新机制,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快捷、便利解决,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诉调中心运行二个月以来,调解各类案件件。

      (三)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工作机制。从健全制度、完善功能、细化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接待大厅建设。设立诉讼材料收转窗口,新增立案叫号系统、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网上诉讼费、执行费结算系统,按照立案咨询、诉讼服务、人民调解、信访接待等不同功能,将立案接待大厅建设成为集诉讼引导、法律咨询、风险告知、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实行“优先”程序,努力让当事人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1-11月,对12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10.55万元,对4件案件发放司法救助基金6.1万元。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和“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采取认真解决合理诉求、适当进行经济救助、依法稳控无理上访等措施,推进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1-11月,处理来信82件,接待涉诉信访人员101人次,化解了中央政法委交办的8件进京访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制定实施《关于建立案件风险评估制度的规定(试行)》,对可能引发诉讼风险、涉诉信访及其他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进行预测,制定工作预案,全力防范危及稳定事件和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把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防范的司法建议。积极拓展司法服务功能,围绕区域发展重点,积极参与协调辖区内的热点难题。深入开展“走村入企进社区”大走访活动,为走访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提供法律上的指导和意见,为社区解决小区监控维修资金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载体,与杭州市图书馆合作开展“法律走进市民”主题活动,开设《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邀请全区行政机关200余人参加;在新浪微博上开设婚姻法问题、诉讼立案流程专场,开展政策咨询志愿服务微访谈;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审判,积极联系各级新闻媒体予以报道。1-11月,在中央及省市媒体上的法制宣传报道共计699篇。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院开展司法巡查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近年来我院思想政治、司法业务和司法队伍建设情况,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司法能力为重心,全面推进队伍素质和法院公信力的不断提升。

     (一)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活动,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品质中心城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为主题,通过主讲发言、分组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突出司法理念与审判工作的对接,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广场法律咨询服务、“进村入企”企业风险防控服务、社会结对帮扶活动、社区共建服务等,立足岗位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紧贴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开展向陈辽敏、朱学军两位全国模范法官和我院“全市十佳政法干警”朱旭东同志的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干警实干创新的积极性。

     (二)创新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水平。组织召开学术论文研讨会,邀请咨询专家专题讲授《刑法修正案(八)》和《行政强制法》,大力营造浓厚的调研氛围;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审判研讨、庭审评议、法律文书、司法之星评选,配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双向挂职锻炼”,推荐后备干部、优秀青年干警到上级法院、区重点工程等岗位挂职锻炼,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工作能力和素质。强化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青年(预备)法官导师制,选聘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进行“一对一”地传、帮、带,选派1名青年干警到“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组织全院所有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分批到全国模范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学习,着力提高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的水平和处理复杂纠纷的能力。新建“尚法沙龙”,借助这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开展法官之间的疑难案件研讨、兄弟法院之间的交流以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间的沟通,为提高法官学习能力、丰富法院文化建设作了积极探索。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法院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法院局域网上开辟“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专栏,组织开展签廉政承诺、看廉政教育片、制廉政墙面书法、设廉政宣传栏、建廉政文化活动室,不断增强干警廉洁执法意识。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实施《审务督察工作办法》,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修订《绩效考核办法》、《案件督、评查办法》、《节点管理考核办法》等多项制度,整理汇编《法院制度汇编》,使制度更具规范化和执行力,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共查找审判执行等岗位的廉政风险点128个,并制定了防控措施。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参与法院重要会议,开展明查暗访和庭审评议等。开展百件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就案件质量、审判执行程序和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回访,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人民法院坚持锐意开拓、务实创新,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市法院前列。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法院自主研发的案件节点管理系统已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引入,在全省法院中推广。全院干警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涌现出了“杭州市十佳政法干警” 、“杭州市十佳优秀调解能手”、“杭州市十佳优秀执行员”等先进典型。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分析全年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司法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法院应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办案效果还不够理想,案件上诉率偏高,息诉服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涉诉信访化解难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非正常访、重复访、越级访给法院正常审判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四是商事案件急剧增加,持续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使法官身心健康状况普遍堪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第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狠抓执法办案全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狠抓司法改革全面提高公正高效司法水平,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与素质,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化法院,为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审判职能,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在能动作为上狠下功夫,切实保障发展、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刑事审判工作要更好地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完善未成年人审判、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综合管理体系建设。民商事审判工作要不断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关注中小微企业涉案问题,注重提升涉企案件调解实效,稳妥处置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涉案问题,妥善化解因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劳动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行政审判工作要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政府和法院参与的行政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继续稳妥做好强制拆迁案件的司法审查和执行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执行工作要继续完善执行协助、联动、威慑等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控力度,加强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制裁,努力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强化“讲大局,优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紧扣审判实践,延伸司法职能,全面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和成效。深化立案接待窗口建设,遵循以诉讼参与人为中心、全程信息化支撑的诉讼服务理念,打造“全程透明、集约办理、分流引导、便捷高效”的司法为民新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开放、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努力打造全省优秀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的协作联动,建立重大纠纷事先通报、矛盾纠纷联合化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多项联动机制,通过区域视频系统与社区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建立覆盖全区所有街道、社区的网上调解服务平台,构建从社区到政府各部门纵横交织的调解链条和网络。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加强法律服务和指导,通过对个案的剖析和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升审判效果。

    三、强化司法规范,着力保障司法公正高效。以破解制约审判质效瓶颈问题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审判执行精细化管理。完善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系统,深化刑事、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努力促进司法高效。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案件质效评查力度,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运行,力争主要审判执行质效指标继续保持全市法院前列。建立涵盖部门和个人的审判执行质效评估体系,加强对办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存案工作量、改判发回率、调撤率等质效指标的考核权重,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绩效评析、通报、考核机制,并将其作为评优嘉奖、法官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司法公开作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手段,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制定完善司法公开的评价反馈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网上立案、网上案件查询、裁判文书上网、公众开放日等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形成网络、媒体、数据全方位的公开体系。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视察法院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

    四、强化司法廉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中心组学习与领导、专家辅导相结合、干警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实质,推动工作。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不断丰富和创新法院文化建设载体,通过举办多种文体活动,增强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举行青年法官与带教法官的签约仪式,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制定实施《事业编制书记员竞聘上岗细则》,积极探索法院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定期开展优秀示范庭、裁判文书、案例评选、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技能比赛,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干警队伍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依托网上实时生成的业绩记录对干警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干警创先争优活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读书思廉、岗位守廉、走访促廉、文化倡廉活动,对审判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查找,全面构建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和要求,努力把法院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上城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大执行体系:是浙江省综治委出台的综合治理执行难重要举措。主要内容为:通过建立执行失信信息的管理、发布、共享机制,运用失信信息记录杠杆作用,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通过建立完善法院与相关部门内网“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使得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运用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施以惩戒,使拒不履行的债务人在融资、投资、出境、获得荣誉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通过完善当事人监督、分权制约等监督方式,确保公正、高效、廉洁执行;通过设立执行指挥中心,配备执行法警,保证办案车辆到位及执行办案经费和执行奖励经费的落实,从机构、人员、车辆、经费等多角度确保执行工作后勤保障有力。

    2、违法制裁率:在执行案件中,采取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数占执行结案数的比例。

    3、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是指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处、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方式相衔接的共同化解矛盾的纠纷解决机制。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矛盾,在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及信访、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起全面收集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信息资料,分级评估案件的社会稳定风险,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涉诉纠纷的工作机制。

作者: 编辑:沈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