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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上城人,举报有奖!

2024-04-19 09:26:01来源:上城报

近日,杭州市生态办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在“杭州市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理时间

2024年4月1日-4月30日。

受理内容

主要受理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和固体废物、自然生态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具体受理事项、奖励标准和要求等见平台。

参与方式

(一)通过平台举报

1.登录“浙里办”,搜索“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应用;

2.登录“支付宝”,搜索“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应用;

3.登录“微信”,搜索进入“浙里办”小程序后,再搜索“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应用。

(二)通过电话举报

市、区(县、市)两级分别开设专线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作为补充,受理登记后引导举报人通过平台上传相关信息。

仅通过本次专线电话举报但未在平台上传信息的不发放奖励,各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区(县、市) 受理电话

上城区 87080132

拱墅区 89507410

西湖区 89512435

滨江区 18100179877

萧山区 82625455

余杭区 89518031

临平区 86245678

钱塘区 82987339

富阳区 61712369

临安区 89542068

桐庐县 13588209003

淳安县 89602015

建德市 64719055

市本级 89582027、89582028

奖励方式

市民举报问题经过有效性审核后,将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向市民的银行账号转入相应的奖励金额。奖励标准按照举报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3档:轻微问题奖励人民币5元,一般问题奖励人民币10元,重点问题奖励人民币50元。

不同市民举报同一事项的,仅向最先举报的市民发放奖励。

举报事项已纳入相关部门其他有奖举报的,本平台原则上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一)实行实名举报。因涉及奖励发放,平台实行实名举报;匿名或个人信息不实的,无法获得奖励。

(二)关注运行时间。市民可全天候参与举报,但17:30-次日9:00之间举报的问题,将在次日工作时间内受理。紧急事项举报,请通过相关部门其他举报方式反映问题。

(三)严禁虚假举报。所有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对虚假举报、恶意举报问题不予受理;经核实,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