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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全市首批!送鱼儿“回家”的正确打开方式→

2024-03-14 09:25:18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杭州城管

放生的传统自古有之,但随意放生不仅不利于鱼苗的存活,还易导致放生区域种群退化、河道生态失衡。近日,杭州首批城市河道增殖放流(科学放生)点公布,一起来学习如何科学地送鱼儿虾儿们“回家”吧!

杭州首批城市河道增殖放流(科学放生)点

(上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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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批城市河道增殖放流(科学放生)点全名单,点击下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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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上城区每年都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已经坚持了三十多年。据统计,上城区已累计向钱塘江水域放流鲢鱼、鳙鱼、鲂鱼、青鱼等各类鱼种资源266万尾。近年来,上城区还通过一系列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渔业资源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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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已累计向钱塘江水域放流鲢鱼、鳙鱼、鲂鱼、青鱼等各类鱼种资源266万尾

哪些物种推荐放生?哪些物种不能放生?

一起来看科普!

推荐放生种类

(本地种或洁水性鱼类)

鲢鱼(俗称“白鲢”)、鳙鱼(俗称“花鲢、包头鱼”)、三角鲂(鳊鱼)、黄尾密鲴(俗称“黄尾巴”)、黄颡鱼(昂刺鱼)、细鳞斜颌鲴、黄鳝、泥鳅、背角无齿蚌(河蚌)、褶纹冠蚌(鸡冠蚌、河蚌)、三角帆蚌(珍珠蚌、河蚌)、环棱螺(螺蛳)、圆田螺(田螺)、中华鳖(甲鱼)、中华草龟(乌龟)、河蟹(螃蟹)、青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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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推荐放生种类

(改良杂交或选育类或食草性鱼类)

鲫鱼、鲤鱼、草鱼、赤眼鳟、翘嘴红鲌(白条)、鲇、鳜、乌鳢(黑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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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放生的水生动物

(外来物种)

红耳彩龟(巴西龟)、鳄龟、牛蛙、罗非鱼(非洲鲫鱼)、下口鲇(清道夫、吸盘鱼、琵琶鱼)、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大口黑鲈、淡水白鲳、雀鳝、虹鳟、太阳鱼、革胡子鲶(埃及胡子鲶)、斑点叉尾鮰、大瓶螺(福寿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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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科学放生)

还有这些点要特别注意

►增殖放流(科学放生)宜选用有资质的单位所培育的鱼种,避免选取商品鱼,鱼种与商品鱼相比适应能力和成活率较高。规模放生应采用鱼种。

►规模增殖放流(科学放生)前2~3天,应对放生水生动物进行停食、密集、耐低氧等适应性锻炼,并由专业单位进行疫病等健康检查,不健康的水生动物不宜增殖放流(科学放生)。苗种运输中应尽可能使用氧气瓶、氧气袋、活水箱、机动车辆等专用工具,有效减少运输损耗或伤亡。增殖放流(科学放生)时要贴近水面,有条件的可采用滑道等设施,避免直接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方式,提高存活率。

►简化增殖放流(科学放生)活动程序,及时做好塑料袋、泡沫箱等活动废弃物的收集清理;为提高增殖放流(科学放生)效果,促进生态资源保护和环境健康发展,增殖放流(科学放生)点区域不提倡钓鱼,禁止网鱼电鱼。

作者: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