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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预付卡消费陷阱多 充值时要注意!

2024-03-12 08:56:07来源:上城报

【案件详情】

刘先生居住的小区周边开有一理发店,某日经店员推销办理了该店会员卡并充值3000元。此后数月仅消费两次。某日刘先生欲往此店消费,突然发现该店已停止营业,多次联系负责人表达希望退还剩余未消费款项无果。

【案情分析】

“办卡消费”作为一种商业营销模式,在消费者享受优惠的同时,也隐藏了巨大消费陷阱,许多商家在消费者充值办卡后关门跑路或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发生此类情况,可以拿相关证据向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投诉,同时可以向相关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举报。在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经营者涉嫌诈骗罪等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其他提示】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谨慎的办理,其中重点是把握五个方面:

一是谨慎选择商家。在办理预付卡时,注意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者主体资质,以及服务承诺,特别是对于租房经营的经营者一定要了解租房的时间,选择信誉好的商家。

二是理性消费。预付卡的充值金额不要过大,要在约定的时间之内消费完毕,千万不要相信一些超出常理的大优惠、打折扣,往往是优惠越大风险越大。

三是一定要注意书面约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办卡的时候一定要对商家的服务人员、服务的项目、使用的期限、退卡事宜等内容一定要进行书面的约定。

四是保留消费证据。办卡后,一定要索取数据,妥善保管好我们的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五是注意及时维权。遇到店方拒绝服务、拒不退还预付款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跑路的经营者,要运用法律的武器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区司法局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