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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上城区春节期间“两重不停”和节后“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2024-02-06 09:47:57来源:区发改经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区委一届五次全会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经济稳进提质,坚持抓前抓早、谋定快动,全力拼经济,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两重不停”关爱行动

1.对返岗包车企业予以补贴。202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杭州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0571-89500954)

2.发放“两重不停”企业用工补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重点保供企业(均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春节假期期间“不停产”、“不停供”(放假小于等于3天,下同)的,按照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务工人员春节期间在岗数,给予企业800元/人的用工补贴。(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0571-89500541、区商务局0571-89501097)

3.发放“两重不停”项目用工补贴。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放假小于等于3天,下同)的省市重大项目,按照在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及后勤保障人员(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对象)数量,对项目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工补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0571-89501015、区发改经信局0571-89500532)

4.做好“两重不停”施工单位评优工作。对于保障“两重不停”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当年度评优争先中将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0571-89501015)

5.发放“不停运”交通补贴。春节假期期间在杭“不停运”(放假小于等于3天)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事运输汽柴油、煤气、医用氧气),按其道路货运实际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春节期间在岗的务工人员)数量给予800元/人的用工补贴。(责任单位:上城交警大队,0571-86811500)

6.全力服务保障企业生产用工。开展2024年春风行动,举办2024新春杭州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新春纳才杭向未来”助企开门红人才交流会等本地招聘活动。深化省际劳务合作,组团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春风送岗乐业杭州”劳务协作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0571-89500950)

7.鼓励企业扩岗招工。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4年一季度末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数比2023年末净增加的,按每净增加1人给予1000元的扩岗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0571-89500954)

8.发放杭州文旅惠民卡。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缴纳社保的在岗人员,以及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省市重大项目的施工现场及后勤保障人员发放杭州文旅惠民卡。(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0571-89501136)

9.发放德寿宫参观券。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省市重大项目的施工现场及后勤保障人员发放德寿宫参观券,凭券可在春节期间免预约进馆参观。(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0571-89501136)

10.做好企业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落实各项春运工作措施,做好运输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物资运输畅通有序。依托货运导航系统,做好春节假期期间重大工程、重大企业便利运输的保障工作。(责任单位:上城交警大队,0571-86811500)

二、实施节日关爱行动

11.坚守一线岗位职工送慰问。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一线职工和“不停工”的省市重大项目的施工现场及后勤保障人员进行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区总工会,0571-89501461)

12.全家团聚送“红包”。建档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直接通过“杭工e家”APP申请春运期间返岗交通补贴,补助标准为一户家庭往返票价大于800元的按800元补助,小于800元的按实补助。(责任单位:区总工会,0571-89501461)

13.错时返岗送补贴。通过“杭工e家”APP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春运期间往返车票补助名额10000个,报销标准为:2月17日(含)前返岗的人员,最高补助300元/人;2月24日(含)前返岗的人员,最高补助250元/人;3月5日(含)前返岗的人员,最高补助200元/人。(责任单位:区总工会,0571-89501461)

14.年后返杭送岗位。通过上城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为职工推送招聘岗位信息,参与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举办就业岗位招聘活动,助力企业、职工求职需要。(责任单位:区总工会,0571-89501461)

15.提前复工大礼包。对2月19日(含)前复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市重大项目施工现场及后勤保障人员,开展复工慰问活动,赠送复工大礼包。(责任单位:区总工会,0571-89501461)

三、实施促消费增活力行动

16.开展“嗨购上城过龘年”活动。以“日日有优惠、周周有活动、红红火火过大年”为目标,以文商旅融合理念,整合商家、街区、平台资源,举办新春展陈、惠民让利、互动体验系列促消费活动,“开展网上年货节”等直播带货、线上促消费活动,发放“嗨购上城消费券”,聚人气、提信心、浓氛围,全方位打造好看、好玩、好逛、好购的消费场景,共享盛世龙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0571-89501088)

17.活跃餐饮市场,扩大餐饮消费。引导餐饮行业“春节不打烊”,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等促消费活动,发放百万餐饮消费券。(责任单位:区商务局,0571-89501097)

18.发放春节文旅消费补贴。通过举办“龙腾纳福过大年”新春系列活动,联动景区和消费商圈推出“寻龙呈瑞迎新春”、“龙行龘龘启新岁”、“祥龙满城闹元宵”三大主题篇章,积极推动我区住宿业营业额增长。新春期间,与相关平台合作发放面额100元的酒店优惠券,同时鼓励辖区规上住宿业企业推出新春优惠活动,与酒店优惠券叠加使用,采取直接抵扣的形式,用于新春期间的住宿消费。(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0571-89501136)

四、实施强产业稳增长行动

19.发放“不停产”企业用能补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供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且春节假期期间“不停产”的,给予企业用能补贴。对其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期间尖峰高峰用电给予0.3元/度的补贴、低谷用电给予0.2元/度的补贴、管道燃气用气给予1元/立方米的补贴;对其2月18日至2月24日期间用电给予0.1元/度的补贴、管道燃气用气给予0.3元/立方米的补贴。(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0571-89500541)

20.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2024年一季度产值较2023年一季度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0571-89500541)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作者: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