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最高10000元!快来申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区弘扬精益求精、执着专注、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做强“上城工匠”品牌,选树“上城工匠”典型,为全面建设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决定开展2023年“上城工匠”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及数量
2023年“上城工匠”认定工作,关注新领域、新行业、新业态中的技能人才,重点突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共同富裕、亚运攻坚等领域,覆盖多行业、多工种。
计划认定“上城工匠”不超过20名,“上城工匠”提名奖不超过5名。
二、认定要求及条件
“上城工匠”从上城区各行各业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一线人员中认定产生,原则上应当为上城区在职职工、工会会员,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一般在10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在行业内具有领军作用,热心传帮带工作,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同时符合下列五个条件之一:
(一)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具有他人不可替代的绝技绝活,或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创造了同行业较高水平。
(二)一丝不苟、追求卓越,成效显著,在上城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职业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技能大赛前六名,或省技能大赛前三名,或市技能大赛第一名,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五)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
另外,按照就高、不重复认定原则,已经取得“大国工匠” “浙江工匠” “杭州工匠”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上城工匠”认定。已获得“上城工匠”提名奖的人员可以继续申报,若今年未获评“上城工匠”,则不再重复作为本年度“上城工匠”提名奖人选。
三、认定程序
(一) 宣传发动阶段
由“上城工匠”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小镇、智慧城)总工会,各系统、直属工会按照德才兼备、好中选优的原则组织推荐。初荐名单要按推荐顺序排列。
各级工会组织相关媒体对2023年“上城工匠”认定工作予以宣传发动。
(二) 评审公示阶段
一是组织评审。由区总工会对推荐人选按照认定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由相关专家、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团队,对初审入围人员进行专业评审,推荐产生“上城工匠”“上城工匠”提名奖候选对象。
二是领导小组审定。由“上城工匠”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上城工匠”最终人选。
三是社会公示。对“上城工匠”候选对象进行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 认定发布阶段
发文认定“上城工匠”及提名奖人选。
四、奖励办法
被认定为2023年“上城工匠”的人员,将授予“上城工匠”称号,并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10000元,优先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获得“上城工匠”提名奖人员,一次性奖励5000元。
(受奖励人员需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有关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严格标准、注重实绩的原则,将近年来涌现的优秀工匠典型推荐上来。
●推荐对象须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经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则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各推荐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岗位从业年限证明、职代会纪要、公示材料、公示无异议报告、职业资格证书、曾获荣誉、主要成果证明、职代会照片、公示照片等),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上城工匠”申报表(电子档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上城工匠”认定工作初荐信息汇总表、相关证明及职代会、公示材料(电子档和纸质一式一份)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上级工会审核后,报区总工会经济条线。
联系方式
章老师 0571-89501467
“上城工匠”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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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工匠”认定工作初荐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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