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zsc.com.cn

浙新办[2006]23号

安装可视门铃是否会侵犯邻居隐私?

2023-03-14 09:56:46来源:上城报

【案情简介】

潘某和姚某是同一小区同一单元的业主,某日,潘某发现姚某自行在公共部位安装了可视门铃。该门铃可记录其进出、来客及屋内生活空间等情况,潘某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害。双方曾多次协商解决无果,遂诉至法院。

潘某要求姚某拆除安装在家门口的可视门铃,删除可视门铃中与其相关的所有影视资料,并向其赔礼道歉。

【判决结果】

姚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拆除安装在入户门外的可视门铃,并删除该可视门铃记录的与潘某有关的所有影像资料。

驳回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中,姚某在公共部位安装了可视门铃,虽主观上无窥视邻居的故意,但设备拍摄范围超出其自有领域,记录和存储了潘某不愿为他人知悉且与其私人生活安宁和家庭财产安全直接关联的个人信息,对潘某的居住安宁以及隐私造成了侵扰,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作者:区司法局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