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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抓紧抓实主体责任“牛鼻子”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4-09-16 11:03:58来源:上城报

    编者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就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日前,区委书记缪承潮接受《杭州日报》“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谈”栏目的采访,谈谈上城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作为党的地方组织,上城区委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把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紧抓实。

    找准位、找清人、找到“腿”

    记者:您能否谈谈上城区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思路?

    缪承潮:上城区结合自身特点通过找准位、找清人、找到“腿”,找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思路。

    找准位,就是找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定位。我们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各级党委和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反复强调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新角色、新定位。

    找清人,就是找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我们将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班子成员,通过班子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带队进行年终责任制检查等方式,做到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

    找到“腿”,就是破除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没腿”的误区,通过开展区直单位主体责任汇报,把压力传导到各单位,把责任分解到各部门,让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腿”切实地跑起来。

    狠抓责任落实,把主体责任具体化

    记者:上城区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的呢?

    缪承潮:狠抓责任落实,就是在实际工作中把主体责任具体化。

    我们狠抓作风建设,一方面坚持把解决作风上的突出问题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转变文风会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基层走亲、百名机关干部“下基层、破难题、转作风”等各类活动;另一方面严肃查处作风效能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明查暗访23次,发现问题25个,问责49人。

    我们狠抓纪律,区委常委会带头学习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成长分析体系,开发完成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信息系统。我们狠抓惩治腐败,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0件,党纪政纪处分6人,同时立足抓早抓小,出台《上城区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实施办法》,共谈话提醒教育194人次。

    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

    记者:怎样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流于形式、不陷入空谈?

    缪承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上城区委在统筹“两个责任”,落实责任制方面,首先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坚持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及时帮助纪委化解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的阻力。

    其次是支持纪委推进“三转”,大力支持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人员编制落实和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第三是坚决有力地落实责任追究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支持纪委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责任制不流于形式、不陷入空谈。(转载自9月11日《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任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