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调研工作专题研究会,打算对流动人口管理、西溪湿地保护、学前教育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保护4个项目进行立法。
在对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方面,杭州已有一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2004年8月1日起实施)。不过这次的立法,是在这部条例总体框架的基础上,结合这次西湖申遗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对西湖进行更好地保护。另外还将把坚持“还湖于民”的原则写进立法,譬如:不能出现商家把西湖围起来等情况,继续让游客免费游西湖。
针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浙江有一部《浙江省流动人流居住登记条例》。不过,由于是从全省层面出发,部分内容相对比较宏观。比如里面规定,流动人员申领《浙江省居住证》要满足的一个条件叫“有固定住所”。什么叫固定住所?这是指租的房子还是自有住房?
另外,领“居住证”的人满足什 么条件才能拿到杭州户口?外来务工人员有哪些途径可以拿到杭州户口?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不仅仅只是换了个名字,如何确保他们能享受到相关的待遇……这些内容,杭州希望通过地方性法规等形式进行明确。
还有一个大家关心的话题是学前教育。关于学前教育,各地鲜见有地方性法规出台。这些年,尽管杭州的学前教育发展很快,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幼儿教师是不是教师?既然是的话,怎么让他们像其他老师一样,也能享受公务员待遇?
还有政府财政对民办教育进行补助的问题。能不能补助,怎么补助,这都是杭州想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
而对于西溪湿地进行立法,杭州在早几年就开始了,但由于时机不成熟等原因,法规未能出炉。“西溪湿地人气越来越旺,双休日爆棚,也有必要通过立法对西溪湿地进行更好的保护。”西湖区政府区长助理郑杰胜说。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刘焜 |